1887年,也是圣诞节的前夕。
《比顿圣诞年鉴》上刊载了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从此这篇小说中的主角——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就风靡了全英国乃至全世界。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被搬上荧屏的文学形象。据不完全统计,自1900年以来,超过75名不同的演员曾在约200部电视或电影中演绎过这个角色。很多名演员,包括克里斯托弗·李,以及扮演过《巴顿将军》的乔治·斯科特,都曾扮演过这位大侦探。
100 多年前,当柯南·道尔在作品中毁灭自己一手创作的大侦探的时候,他的担心在于福尔摩斯有朝一日会像那些过气歌手那样被世人所抛弃,他希望通过极端的方式让他获得永生。道尔一定没有想到,福尔摩斯至今仍然活在喜欢他的人们心目中,他已经穿越了一个多世纪,仍将穿越到未来。
那么,福尔摩斯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也许我们可以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找到答案: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