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吗?

2024-12-19 0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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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彩礼是给女方父母还是给女方可以根据当地风俗决定。
彩礼可以留个女方父母,因为彩礼本意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女方父母也可以把彩礼钱给女儿作私房钱,以备未来之需。也可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帮助新家庭。
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自古以来便存在,不仅是向女方求娶的聘礼,也是对女方父母的感谢。同时彩礼也是女方的退路,当生活困难或是婆家不好时,彩礼能让女性更好的生活。

回答2:

对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另外,根据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彩礼钱的数量也不同,因此,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数字规定。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入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结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还的。
彩礼名义上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给女儿自由支配,也都会当做两人的家用。这个没有严格的界限。

回答3: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定亲彩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 

古籍《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也是“彩礼”习俗的来源。

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

“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一般为结婚的时候馈赠的钱或物。

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而女方家在收受彩礼后,也会回赠价值相当的财物给男方家,此为“回礼”。女方出嫁时,女方家会给予多倍于彩礼的嫁妆作为陪嫁带至夫家。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可以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否则就是“天价彩礼”

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高额彩礼会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那些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另外高额彩礼的攀比会让社会风气变坏。

回答4:

彩礼q确实会给女方父母,但是最后都在陪嫁里面,或者是直接存在女孩子的账户,留着婚后生活用,所以总而言之最后都花在你们家里身上。
所以不要为了彩礼两家人闹掰,因为有很多父母是不会花孩子的彩礼,因为在他们眼里得感觉是卖女儿的q,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抚养长大,所以怎么可能要孩子的q,有的时候孩子不够,她们还会给,怕孩子吃苦,所以不要在意彩礼多少q,在意你的岳父岳母好不好,这样就可以。

回答5:

一般是给小两口的作为婚后过日子用的,当然也有女方父母差劲一点的,不给女儿女婿自己拿着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