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到亚特兰大会遇到哪些问题

2024-11-06 13: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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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Smartrans International Ltd 华庭恩国际货运代理

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 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说得白一些,DDU条款,只要货没送到你们客人手上,那一切灭失货损风险都是由你们承担的。
跟CIF条款比较,除了增加了海运费,保险费这些费用外,货物到港,港务费用,送货到门点的运输费等等都是由你们承担的,比较麻烦。
如果客人坚持要做DDU,那就多跟几家货代询个到客人门点的价钱,选择合适的报给客人,剩下的就是等客人回复。
DDU条款涉及到的费用明细比较杂,跟货代确认价钱务必让对方书面盖章传真给你留底,并且问清楚是不是有可能有额外费用产生,他们目的港那边的代理是不是搞得定。
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 DDP
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DDP完税后交货,关键是看怎么样一个付款方式,100%前TT有什么不敢做的呢(并把关税款及相关费用付给你)

登陆客户那边的海关官网,先要找到对应的海关编码,了解一下那边的税收,当然也可以找货代去问那边的税收,你要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以及货值信息,同时让货代给你提供清关费以及到门的费用(这个你需要提供详细的收货人地址)以及其它杂费
DDP可以做的,不过再好谈付款条款的时候全部采用前T/T

关于美国进口清关环境
1. 海关保险制度健全,供应商可随时根据DDP业务需要申请注册美国进口商资质,Customs Bond的购买如手续完整操作便利,这是真正的DDP业务开展的基础保障;
2. 海关政策透明、关税税率较为稳定,建议首次DDP务必和报关行落实美国HS CODE与品名,需要话送样品或者图片与海关官员商榷认定,已经认可,长期有效;
3. 报关行角色重要,效率高、可异地报关、可预清关,即货柜抵达目的地前几天就可报关放行,货到后即可安排提货,这也是美国进口FREE DEMURRAGE时间很短的一个原因;
4. 美国总体关税税率低,没有增值税,DDP清关涉及金额不大;
5. 海关税务制度支持DDP业务开展,进口海关关单可清晰看到海关认定的税赋;

关于美国物流仓库服务
1. 美国的消费流通渠道异常发达,仓库配送中心在这个链条上角色重要,国内供应商如有心长期做当地市场,可尝试在国外建仓备好安全库存,这对很多采购商是很有吸引力的,事实上很多采购商已经要求供应商在美国建仓随时供货,这些采购商不是一般意义的贸易公司,更多的是组装生产线的集成商或者某一行业的分销大鳄,比如汽车零配件、家庭水处理用品等等;
2. 美国的配送资源很丰富也很唯一,仓库自有车队一般服务一定区域或者VIP客户,其他的一般外包给UPS之类的公司,没有特别差异;
3. 仓库服务的协议比较规范,法律上也保护物流提供商,与国内极其不健全的法律规范差别较大,尤其是很多免责条款等等,所以供应商要考虑保险事宜;
4. 美国和墨西哥边境有很多加工贸易区,消费电子,汽车用品等等,DDP+库存管理的模式也有需求,边境一线分布着很多仓库物流公司和报关行,日本和韩国很多商社大鳄都有自己的孙公司在此,比如三井,松下,双龙,大宇等等。边境报关是另外一门学问,墨西哥也有类似我们“手册”的模式,对于进入NAFTA规避产地规则的还是有用处的。

当然运作中有很多细节规范操作是和产品的特点高度相关的,有个客户的托盘堆高2.2米,而北美标准托盘高度是1.1-1.2米,哈哈,老美不干了。

1. 加拿大整体的通关环境和美国差不多,区别是GST的存在,类似VAT,它的流转问题对DDP业务就有重要作用,供应商切不可想着逃避GST,这种思维在欧美没有多少潜力;
2. 加拿大鼓励非本国居民供应商到本国开展业务,所以有 NRI(Non-Residential Importer)的政策,即供应商在加拿大申请注册NRI,以这家公司名义进口缴税,签发INVOICE,转移货权给END BUYER,同时定期申报GST;
3. NRI一般委托物流公司运作,供应商不用在当地设立OFFICE,现在电子商务多发达啊!
4. 必要的话可以使用加拿大的保税仓库,(美国少用),延迟缴税。
5. 有关的报关单据和提单描述也有所区别

使用DDU术语的注意事项:

1.进口清关是否便利:在DDU交货条件下,卖方要承担义务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实际交给买方。但是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进口税却不是由卖方负担,而是由买方负担。这对于一些自由贸易区以及订有关税同盟的国家间的贸易是适宜的。而如果进口国是属于清关困难而且耗时的国家,买方有时不能及时顺利地完成清关手续,这种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按时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将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卖方在出口业务中采用DDU之前,应先了解进口国海关管理情况,如果预计进口清关会遇到困难,则不应采用DDU。《2000通则》规定,如果双方同意由卖方承担货物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必须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文字表示出来。

2.善办理投保事项:按照《通则》解释,按DDU条件成交,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因为DDU属于实际交货,交货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订立保险合同与否,同买方并不相干。但由于国际贸易中存在各种风险,特别是采用DDU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出口国运至进口国内最终目的地,这中间要涉及许多环节和长距离运输,货物遭遇灾害或意外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卖方应通过投保的方式转移风险。
操作问题
DDP(DeliveriedDutyPaidto目的港或内陆仓库),商业单据如何处理?由于各个国家海关之间关于货物价格的数据是互不相通的,海关间通用的仅为AMS(毛净重、数量和体积),所以我们在操作此类订单的时候,一定要狠钻这个空子。
A、出口报关金额:这个金额是跟出口退税有密切联系的,原则上是有增值税发票货物出口后,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美金金额,也就是FOB金额.那么出口报关金额打FOB金额绝对正确。如果你是工厂,或者外贸公司业务人员想从工厂捞点油水,同时工厂能买到比较低价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不妨把海运费也报进去,即报CIF价。
B、进口报关金额:由于DDP,所以货物进对方海关时的进口税你也得代劳,因为海关的货物单价是互不相通的,而钱省下来一分都是自己的,所以你可以把清关发票金额尽量打低(术语为UNDERVALUE进口清关),不过你也得掌握个度,不要过分引起海关怀疑,导致查验既而向你征收报复性关税,甚至没收你的货物。所以你事先必须跟客户说明你将会采取UNDERVALUE的清关发票,同时请对方推荐熟悉的FORWARDER予以积极配合,同时自己要做好如果发生意外的准备,如海关查明确认你低于市场价时,你可以解释你这是库存处理,但是需要你准备好一些单据,同时需要客户方配合。
C、风险防范:此类操作,风险防范是第一位的。主要风险不是在操作过程,而在于客户方的诚信度。所以提单一定要连同议付单据进银行,清关同时要保证议付单据到达对方银行,注意议付金额应该是DDP金额适当扣除内陆运费以及相关杂费。在清完关时,电传客户清关凭证,并敦促对方到银行付款赎单,并明确如果对方不能在指定工作日内付款赎单,货物在港口滞留所产生的滞港费以及其他杂费由对方承担。一般FORWARDER可以在十个保证日内不交纳清关税而提货,如果客人正常付款赎单,其实你已成功地将DDP替换成CIF。

与DDU的区别
DDP:目的港完税后交货   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DU:目的港未完税交货   未完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和DDU一般只针对由卖方原因造成的漏发件或损坏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买方不会要求卖方做DDP或者DDU的,因为卖方作为外方,对国内的通关环境和国家政策不了解,通关过程中势必产生许多不必要的费用,而这些费用肯定会转嫁给买方,所以买方通常最多做到CIF 。

DDP卖方举例
如果贸易条款是DDP的话,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100%的前T/T,另外一种是OPEN ACCOUNT。如果是30%的定金,70%的余款见提单COPY的话,在DDP条款下,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提单最后还要交给你目的港的代理帮你安排提货和清关,这是DDP与C&F的区别。说得通俗一点,DDP就是你把货物送到国外客户的仓库,在此之前的所有费用都由你支付,所有手续都由你来办理,所有风险都有你来承担。因此,如果你说第一次和这个客户做DDP,建议你还是要求客户100%预付。
1) DDP货物操作比较多的的国家是美国,欧洲(欧洲国家中,法国客户最喜欢用DDP)还有俄罗斯,俄罗斯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以前很多货物是通过灰色清关的方式进口。
2) 客户选择DDP条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客户第一次或者刚开始做进口,对运输、海关等环节不是太懂,所以依赖出口商帮他处理这些环节。   还有一些客户,特别是一些法国客户不太愿意处理这些琐事,干催交给出口商办理。   还有一些客户做DDP是为了降低进口的风险,特别是一些货物容易受进口限制,关税或者贸易壁垒的货物,通过DDP条款把这种风险转移到出口商身上。
3) DDP对于出口商而言,存在哪些风险呢?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相对于FOB/C&F而言,DDP对卖方的风险要大得多,应该说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贸易条款。在FOB或者C&F下,当货物装上船,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但是在DDP下,卖方的风险要一直持续到交到客户手中。当中货物出现任何差错,都得卖方买单。因此做DDP的卖方,最好能办理货物运输险,出了问题还可以找保险公司。   其次,相对于FOB/C&F,DDP的卖方必须要了解进口国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该类货的政策,有没有什么限制,需不需要什么认证,进口关税是多少。不事先了解清楚了,等货物到了目的港,再去解决的话,可就相当麻烦了,比如说食品到美国,除了了解美国海关的关税,还必须了解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规定。   再者就是报价,DDP涉及的环节很多,可能有些环节在最初核算成本时没有考虑到,比如目的港海关查验货物产生的查验费,甚至超期堆存费,还有其他一些环节产生出了额外费用。因此再核算成本给客户报价时,最好能够多留出一些空间,以COVER意外的费用。

DDP的出口商如何降低这些风险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如前所说,买一份仓到仓的货物运输险,以防止运输途中出现意外。

第二,找一家有经验、有实力的货代,因为DDP涉及到的费用有很多,如果碰到没有经验的货代,出现了报错,或者漏报的话,就会造成损失。发货人向货代询价时,要把货物的情况交待清楚,特别是货名,必须详细而且是中英文(什么材质,什么用途,甚至是型号)货物的海关编码,一般前六位就可以,因为后四位基本各个国家的H.S.CODE不太一样,目的地的详细地址和邮编,或者的FOB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