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分户没有拿户口本去派出所可以办理吗

2024-11-23 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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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回答2:

可以的,派出所是户口的主管部门,他们内部有详细的记录,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如果派出所一定要提供户口本,可以声明户口本已经遗失,直接记派出所补办后再办理分户就可以了。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回答3:

不可以。必须要带户口本,如果没带无法将原户口本上的拟分户的人员信息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