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调解书不可以再领结婚证。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起诉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均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只能领取一个。
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
第六章 离婚登记
第五十四条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扩展资料:
有些法院为了避免当事人尴尬,在发放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同时,会发放离婚证明书。
媒体报道:
家事审判改革深化 徐州法院启用离婚证明书
2017年06月14日11:14 来源:徐州日报
5月20日,市民张女士拿着鼓楼法院半年前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来到鼓楼法院,找到当时办理她离婚案件的法官王艳玲。
“因为是经过法院判决离的婚,我没有民政局的那种离婚证,但是离婚判决书上对于我的个人隐私问题,描述的比较具体、详细。想到每次都要把离婚判决书拿给别人看,不仅自己觉得很尴尬,我现在的男朋友也会觉得心里不舒服。我就想法院能不能给我出个盖章的证明,不要那么多细节,只要能证明我的离异身份就行了。”
张女士说,虽然是因为她的过错才离的婚,但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她马上又要结婚、买房,很多事情都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王艳玲法官告诉张女士,其实她的担心鼓楼法院早就已经考虑到了。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是该院今年5月推出的又一人性改革举措,目前已经发放了约160份。
王法官在审核了张女士的相关资料,查阅了档案后,当场向张女士发放了《离婚证明书》。张女士感激之余感叹道,“这是法院实实在在地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举措。”而记者了解到,这一举措在徐州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记者了解到,《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隐去了个人隐私等信息。
其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选择在民政机关离婚后取得的离婚证效力等同,当事人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时,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参考资料:人民网-家事审判改革深化 徐州法院启用离婚证明书
根据《婚姻法》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它本身并不能确认及证明离婚的效力。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是不用去领取离婚证的;与此类似,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婚姻登记部门只受理协议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没必要换成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也不能将其换成离婚证。
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
还不可以。,要么起诉离婚,要么调解离婚。调解书不行的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