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除劳动合同后工厂不给在失业登记表上盖章怎么办?具体有法律条文吗

2024-12-27 04: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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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法人(代表)不给当事人盖章的处理方法:
  1,当事人应该先与公司的法人代表协商,问明对方不给盖章的原因;
  2,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盖章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
  4,只有当事人取得单位盖章后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能办理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一,劳动仲裁:
  1,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1,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解除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2,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
  3,具体可咨询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按对方要求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