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审到二审要多长时间

2024-10-30 0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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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因为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可以不 开 庭审理。

2、根据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庭,开 庭 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 认为不需要开 庭审理 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 殊情 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扩展资料:

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诉讼



回答2:

通常来说,如果是普通简单的离婚案件,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3个月,可能更短,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倘若案件进展不顺利,遇到对方逃避离婚传票无法送达或需要鉴定等情况,具体的时间就只能根据案件情况而定了。对于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又未能判离的案件,想要离婚一方的当事人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二审期限一般为3个月所以,离婚一审到二审最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3:

审判时间即审限。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起算。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一般离婚纠纷,一次是3至4个月左右。

回答4:

如果一审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大概三个月;不服上诉的话,二审半个月,也就是说在一审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是最长四个月。如果一审没有判决离婚,不能上诉,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可以随时提起。

回答5:

一审未获判决,要6个月之后法院才会受理二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