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口角之争打架进了拘留所,现在鉴定结果是轻伤,又被送进了看守所

2024-12-29 0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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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朋友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两种犯罪的立案标准为轻伤以上,所以对方轻伤,办案机关将他送进看守所拘留是正常的;
2.如果很对方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因此,公安机关不能直接撤销案件,只能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3.此时其本人、近亲属或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事情不大,公安机关还是有可能批准的;
4.此时亲人不能会见。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祝如愿,望采纳,谢谢!

回答2:

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积极与受害人协商,如果你们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一般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看守所亲属是不能探望的,你们可聘请律师依法到看守所会见。

回答3:

赔偿了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仅仅是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果涉嫌犯罪的情节较轻,可以申请取保。你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回答4:

第一个问题,双方达成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的话,可以做为从轻量刑的依据,但不能保证取保候审成功。
第二个问题,只有律师能到看守所进行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