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损坏,如何补办

2025-01-31 08:47: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补办执业资格证书手续较为繁琐,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建议您询问当初的报名点,根据报名点的相关要求进行补办。若您是在省直报名点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则补办手续为:一、考生本人提出书面补证申请(写明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二、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当事人参加考试并合格的证明;三、由考试机构开具该考生于某年度参加何项考试成绩合格的书面证明原件;四、考生本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以及登报发票原件;五、考生备齐上述材料后,到当地考试机构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和“人事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将准备材料交于证书办理人员,同时还须缴纳两张两寸彩色照片以及补办该证书相应的工本费用。同时提请考生注意,补办执业资格证书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如还有关于一级建造师的问题,尽管Q我,一八四四五五七一八一。

回答2: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回答3: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知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道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一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1)登报声明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
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2)填写申请表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补办材料
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材料包括: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需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4)上报部门
经当地发证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大家可以看到,一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的过程很麻烦。所以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4:

不可能,去注册办说明情况,没问题的。不行就托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