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实习经历对于大学生求职作用越来越重要。暑假期间,很多大学生走出校门开始实习。然而,一些用人单位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来用,有的学校甚至也有盘剥学生的行为,导致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时有发生。
被迫加班加点可以举报
现象:小胡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学校要他自己找地方实习,因为学的是酒店管理,所以小胡到了一家四星级酒店实习。
在签订合同时,对方要求签的期限是一年半,并且这一年半中对方以没有毕业证为由,只给他开实习生的工资,即每月500元。
小胡觉得这很不合理,就是差这么一个证,劳动强度和性质跟正常员工都一样,怎么就要发实习的工资呢?此外,这一年半的合同中,公司不给小胡办任何社会保险,也不给福利待遇,这样的合同合理吗?
【点评】
一些单位,不断地从校园里招聘新的实习生,不断有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扮演“奴役”的角色,这些单位只用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就辞退大学生。这些用人单位以提供实习机会为由,对大学生进行“盘剥”,有的只是给予极低的生活费用,有的甚至分文不给。
一般单位对实习生采取补贴午餐和交通费,但这不是强制性要求。由于《劳动法》没把学生实习列入保护范畴,学生还不是劳动者,因此不享有劳动者的薪资福利待遇,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实习单位不发工资或不买保险,是不违反劳动法的。但如果实习单位以实习为名行利用廉价劳动力之实,让实习生加班加点,实习生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举报。
学校无权克扣实习工资
现象:暑假一结束,小华就要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了,实习时间为一年。
得知自己要实习了,可以拿工资了,这本该让人开心的事儿,却让小华很苦恼。原来,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将实习所得工资的一半上缴给学校,理由是学校帮他们联系了实习单位,收取一定的报酬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同学都想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但学校不允许,说如果这样,就不给实习的学分。
【点评】
学生在外实习,学校无权截留工资。因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即便实习机会是学校提供或是学校为了给学生创造实习机会支付了费用,学校也无权克扣。一旦遇到小华这样的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实习期受伤不按工伤赔
现象:前段时间,在校方的统一安排下,小王和其他十几名同学来到一家公司实习,从事药品包装工作。但是不幸的是,小王两天前在工作中被压伤了腿。由于伤势比较严重,前后花费医药费六千元。小王的家人为此要求单位赔偿。
事发后,单位认为,于情来说,造成实习生的受伤是单位的责任。但从法律上来说,她又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单位觉得承担这笔医药费不太合理。双方为此难以达成一致。
【点评】
判断某一情形是否适用工伤赔偿,主要看争议当事方是否具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主体资格。即争议一方须为劳动者,另一方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他们也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单位无义务承担小王的医疗费。
如果学生实习中受到伤害,实习单位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学生可以依据民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间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归入民法的范畴,直接适用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来调整和赔偿,依此赔偿的数额略低于工伤赔偿的标准。
提醒:实习生要学会自我保护
实习协议是学生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利武器,因此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因此,实习生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其次,看清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实习协议的内容是整个实习协议的关键部分,实习生一定要认真核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是否明确了岗位与薪酬等。
再次,查看签订实习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协议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其一,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最后,注意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纠纷的解决。
1、大学生毕业前在单位实习期间不属于就业,也就是无法按劳动法来确定权力和义务的。实习期间的义务和权利可以通过实习协议约定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