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提单:consigned to xx公司,这个是最危险的,因为它不可转让,标明货权只属于xx公司,在美国这种提单很危险,因为收货人只要凭借身份证就可以提货的
不记名提单:就是收货人那里是空白的,这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谁拿到提单谁就可以提货,一般都不会使用这种的。
指示提单有三种表示方法,1.to order of shipper 凭发货人指示,(货全处于发货人手里)
1.to order of xx 公司 凭xx公司指示(货权在xx公司手里) 3.to order of xx bank (货权在xx银行手里,如果收货人拒付,xx银行有权处置这批货) 4. to order 凭指示
对发货人最有利的就是指示提单,表示成to order of shipper
consignee指收货人,在信用证下一般会规定consignee是谁,一般会规定to order(凭指定)
风险最大的consignee就是指定了具体的收货方,比如 abc corp. ltd。这张提单的货权就只是abc公司了,即使它未付款。 这样,万一在到港abc公司不提货,提单还在银行发货方也难以将该货转卖给第三方。
受益人最有利的标注方法是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 (凭发货人指定)这样货权一直在发货方手中,知道对方付款,银行把提单给它,客户就能提货了。如果未赎单,受益人可联系专卖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