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到期了,公司确不给转正,还要拖延一个月。

2024-12-19 1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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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试用期满公司没有解雇你:就说明你没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
2、“公司确不给转正”:转正不需要什么批准的特别程序,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到期后(约定的试用期违法的另作他论),单位没有解雇你的,你就有权要求正式合同期工资。
3、你的劳动合同是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已经是违法了,你可以从第三个月起就要求正式合同期的工资。
4、“另外如果我这个月转正了公司需要给我缴纳保险”:你这想法不准确,社保应是从你入职那天起算,试用期内也一样必须交社保。
5、“如果要去投诉 到哪里投诉”: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效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不向劳动监察投诉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处理时限较长,建议先找劳动监察投诉、无效再提起劳动仲裁。
6、“我投诉后 辞职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起保险?”:
(1)投诉不是必须同时辞职。可以边投诉或仲裁边工作,只要公司不解雇你就不要主动辞职。
(2)如果你辞职:之前实际工作的三个月也应为你缴纳社保,而且你还可以要求最后一个月的正式合同工资。
7、“公司有规定12月没有转正的员工,年底没有双倍工资”:
(1)你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就不是“每月双倍工资”的事,应是年终加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即最后一个月(12月)给双薪?
(2)你试用期满、公司没有解雇你的,就是你已经转正,如果公司不给12月的双薪,有证据的可以和社保问题一样通过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应给你补缴。

回答4:

延迟转正公司应提前通知,双方认可不属违约,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离职。
保险应该是从入职开始,也就是试用期就应该有保险的,你可以就这方面申请仲裁。

回答5:

首先应当明确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就说明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不存在必须由用人单位办理转正手续的要求,即便单位没有办理转正也不影响。其次,按照法律规定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2个月,一年期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明显违法,超出部分无效。最后,试用期是不能延长的,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