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2024-12-02 1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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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提供一些思路和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二、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四、建议请个代理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权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适合第二条 希望能帮助你早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拓展资料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抚养权)

回答2: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回答3:

先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用法律来解决这件事,女儿还是和妈妈在一起比较幸福,我支持你,你现在要找到一些证据,证明孩子和你在一起的条件,这样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对孩子 的身心健康也有好处,我和你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我们离婚的时候孩子在哺乳期,必须跟母亲的,女儿在妈妈身边,很幸福的,祝你们幸福,也希望女儿能够健康成长!有时间我们聊聊!!

回答4:

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法官。说明男方的抚养孩子的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一般胜诉几率很大。

回答5:

同情你!支持你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既然当初约定谁条件好谁带,那么就摆事实比比谁的条件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建议你找个律师,不要顾面子!不要怕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