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认证方式有
1.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16年12月1日起,纳税信用C级以上的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可以继续扫描认证。
3、可以到大厅认证、
登陆发票勾选平台
发票勾选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勾选条件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发票。
2.发票状态为正常、未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6月30日前开具为180天;7月1日后开具为360天)。
3.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操作步骤
1.登录;
2.首页-工作台查看发票数量和税额合计;
3.发票勾选-当前月份最右边有查询按钮,输入所有条件后,点查询,查询出可勾选的发票;
4.勾选保存-勾选要抵扣的发票,保存;
5.保存确认;
6.确认勾选;
7.确认查询。
注意事项
1.您可通过【发票勾选】或【批量勾选】模块,在可勾选和确认时间段内,按照税款所属期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撤销勾选(必须手工确认)。
2.发票认证及申报的时间:
①若您还未申报,在申报期内,您仍可使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而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申报时进行抵扣。
②若您已申报或申报期已结束,则勾选确认的发票应于下月申报时抵扣。
③若使用扫描认证方式,则扫描认证的发票应于次月进行申报抵扣。
当平台成功获取您当期申报完成的结果时,将立即开启您下期的勾选确认操作窗口,请您关注平台中【税款所属期】的变化。
3.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确认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不需要或者不能抵扣的,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认证方式有3种。
1,远程认证,由纳税人通过扫描仪自行扫描识别发票抵扣联,自动解密发票信息,实时认证。
2,上门认证,由纳税人去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的自助办税机上进行发票抵扣联扫描、解密、认证。
3,网上勾选认证,纳税信用等级为A、B、C级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IE浏览器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查询、勾选、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可以去本地税务局验证或者国税网验证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