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没有权,只有使用权。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3: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权始终为集体。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