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税依据
(1)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凡是本企业的纯所得,不论其形成渠道是来源于生产经营所得,还是来源于企业的对外投资所得和营业外收益,都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凡是不属于本企业所得,不论其形成过程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无直接联系,都不应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
2、税率
(1)营业税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2)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高新技术企业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