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管理规定
一、 根据团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支部实际,确定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
二、 对支委和团员进行《团章》学习和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学习,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团员同学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 团日活动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应该充分认识建立团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落实此项工作作为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抓紧抓实,搞出成效。一个月开展一次团日活动,并认真填写团日活动记录册。
四、 做好支部组织工作,建立和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执行团的记录,争取将更多地团员向党员发展。
五、 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年度注册统计等工作。
六、 认真做好支部社会实践、优秀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七、 认真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做好向系团总支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八、 对整个团支部的工作全面负责,同各级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作好分管的工作。
九、 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和上级团支部的决议、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工作小结。
十、 注意了解团员青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并经常向团委和班主任汇报工作。
十一、 经常对团员的基本知识教育,注意培养、帮助团员中的积极分子,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积极发展新团员。
十二、 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求,并督促和指导团小组(即班级干部)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十三、 为团内表彰、批评和处分提供准确的学生意见。
十四、 按时缴纳团费并且团支部应将团费按月上交分团委。团支部应教育团员按期缴纳团费,逾期不交者,应予以批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者,按自动脱团处理。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十五、 针对团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学习雷锋及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