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自2014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15元。
自2015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20元。
退役军人的军龄视同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你的父亲60周岁的,可以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以自由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15年以上; 3、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我省户籍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周岁时,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继续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高邮市自由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273.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