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说清楚,我猜是不是这个意思:
1、一个人国籍是中国的,在中国犯了法
2、这个人犯法后未被发现,去了外国,加入了外国籍
如果是这样,那么一旦发现,理论上要追诉的。
或者
1、一个人国籍是中国的,在中国犯了法
2、这个人犯法后在中国已经接受了刑罚,后来去了外国,加入了外国籍
这种情况则案底永远保留,但没有任何影响了。不过,若在入籍时存在欺骗隐瞒案底,一旦被发现入籍国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处罚,甚至取消国籍。但实际上只要时间足够长,就算被发现也可以请律师打官司,很多情况下会不了了之,或取消国籍但不驱逐,随后经过一定年限再度入籍。当然,前提是你出国是合法的、居留也是合法的。
当然还是会生效的 因为是在拥有中国国籍的时候犯的罪 被判了刑 而不是拥有外国国籍的时候 再说了 就算拥有外国国籍 你在中国犯了罪 也是适应中国的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