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房子能不能对村外人卖?

2024-11-27 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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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卖给村外人,当然如果坚持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无法办理相关的土地证和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回答2:

新农村建设的房子是不能对外城市的人卖的,只能够签一份租赁合同,例如租赁50年之类的使用权。

回答3:

绝对别买,这不属于商品房。懂吗?合同是无效的。公证也没用。别拿钱打水漂!

回答4:

不行,村外人不能买,除非你把户口迁到该村

回答5:

合同没有有效性
村委会对外卖的房子不能买卖。
因为这个土地是农民集体土地,只允许农民间的转让,这个房子是绝对不能卖的。关键不是建筑物,而是土地的性质。
土地做过变性则可以,即由农民集体土地转性为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