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贸易公司的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最好是较实用的,谢过了。

2024-12-14 19:04: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对于一个公司来讲,财务制度无非就是制约两方面:
  1.对于财务人员,那么《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权威性的法律法规最为合适,因为财务本身就是一门专业非常强的学科,已经有对其制定的专门制度,为什么不用,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2.对于公司其他职工,这块要算报销是大头。下面引用别人的成果,你看下: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 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 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 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 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
  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总经理签字:

回答2:

贸易公司的财务制度:

对于贸易公司,财务制度以及财务预警软件很重要,合理的应用企业信用管理及客户系统管理,对于加快应收帐款回收期,促进企业现金流正常健康的运转,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同时还要进行一下财务风险控制。

发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 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 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 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 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 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 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二、 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0元。 三、 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10元。 四、 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五、 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