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蒲松龄
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浪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翻译: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字词
1.词性活用现象:
洞:名词用为动词,打洞。 一狼洞其中。
隧:名词用作状语,从隧道。 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犬:名词用作状语,像狗一样。 其一犬坐于前。
2.通假字
“止”同“只”,只有。 止有剩骨。
3.一词多义:
止 同“只”, 止有剩骨。 停止,一狼得骨止。
意 神情, 意暇甚。 想,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
敌 攻击, 恐前后受其敌。 敌方, 盖以诱敌。
前 前面, 恐前后受其敌。 向前, 狼不敢前。
4.虚词的用法:
(1)之
代词,它,指狼又数刀毙之。 助词,的,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助词,调整音节,不译,久之。 助词,位于主谓之间,不译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2)以
介词,把投以骨。 介词,用以刀劈狼首。
连词,来意将遂人以攻其后也。 连词,用来盖以诱敌。
( 3)“其”的含义
①恐前后受其敌。(指狼)。 ②场主积薪其中。(指打麦场)。
③屠乃奔倚其下。(指柴草堆)。 ④一狼洞其中。(拾柴草堆)。
⑤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指屠户)。 ③屠自后断其股。(指狼)。
5.常用字词:
惧:恐惧。 从:跟随。 故:原来(一样)。 驱;追赶。 窘:困窘。 恐:恐怕。 顾:看到。 瞑:闭眼。 暴:突然。 毙:杀死。股:大腿。 寐:睡觉。 黠:狡猾。
又有了,这回是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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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分析
《狼》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户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户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方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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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屠夫天晚回家,担子中的肉都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半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就把骨头扔向狼。其中的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下来,另一只狼仍然跟随着。屠夫又扔了一块骨头,身后追行的那只狼停下来吃骨头,可前边停下的那只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光了,但两只狼仍然象原来一样一起紧跟着走。屠夫非常紧张窘迫,生怕被两只狼前后夹击。他看到田野里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禾堆在场院中间,用席子苫盖起来,象个小山似的。屠夫就跑过去靠在柴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杀猪刀。狼不敢上前,直瞪着眼睛对着屠夫。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去,另一只狼象狗一样蹲坐在屠夫前面。过了很久,眼睛好象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夫突然跳起来,用刀狠狠劈向狼的头部,又连砍好几刀把狼杀死。正要走,回头看见柴堆后,另一只狼正在那里打洞,想钻洞过来。从背后攻击他。狼的身子已经进去了半截,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后面砍断了它的大腿,也把它杀死了。此时他才省悟到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为了迷惑敌手。
狼也是很狡猾的啊,然而不一会儿功夫,两只狼都被杀死了,野兽的狡诈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添些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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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屠户卖肉回来,太阳已经落山了,忽然来了一只狼,看到担子里的肉,馋得口水都流了出来,屠户走它也走,一直跟着走了好几里路,屠户害怕了拿出刀来吓唬它,狼就稍稍后退,屠户转过身来往前走,狼又跟了上来屠户。没有办法,心里暗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暂且把肉悬挂在树上,等明天一早来取。于是他就用钩子把肉钩起来,踮起脚挂到树上,然后让狼看看担子里已经空了,狼止步不前,屠户也就径自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屠户前去取肉。远远望去只见树上悬挂着一个很大的东西,就象有人上吊死了,吓了一跳。慢慢地走到跟前一看,原来是一只死狼,抬头仔细一瞧只见狼嘴含着肉,肉钩子穿透了狼的上腭,仿佛鱼吞食鱼饵一样。当时狼皮的价格很贵,卖了十多两银子,屠户发了一笔小财。那只狼缘木求鱼爬到树上去叨肉,结果被吊死了,也真是可笑啊。
一、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二、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三、赏析
这篇文章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
《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扩展资料
作者简介
蒲松龄 (清代文学家)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汉族。
蒲松龄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
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2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郭沫若曾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一个屠夫天晚回家,担子中的肉都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半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就把骨头扔向狼。其中的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下来,另一只狼仍然跟随着。屠夫又扔了一块骨头,身后追行的那只狼停下来吃骨头,可前边停下的那只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光了,但两只狼仍然象原来一样一起紧跟着走。屠夫非常紧张窘迫,生怕被两只狼前后夹击。他看到田野里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禾堆在场院中间,用席子苫盖起来,象个小山似的。屠夫就跑过去靠在柴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杀猪刀。狼不敢上前,直瞪着眼睛对着屠夫。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去,另一只狼象狗一样蹲坐在屠夫前面。过了很久,眼睛好象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夫突然跳起来,用刀狠狠劈向狼的头部,又连砍好几刀把狼杀死。正要走,回头看见柴堆后,另一只狼正在那里打洞,想钻洞过来。从背后攻击他。狼的身子已经进去了半截,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后面砍断了它的大腿,也把它杀死了。此时他才省悟到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为了迷惑敌手。
狼也是很狡猾的啊,然而不一会儿功夫,两只狼都被杀死了,野兽的狡诈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添些笑料罢了。
下决心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