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二、三联以后,不能作废。
发票开错,对方不能认证和抵扣。如果没开错,可以向税务局反映,用存根联复印件认证和抵扣。
发票丢失,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登报说明作废,同时,必须接受处罚。具体处罚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赶紧找人吧,已经开具的发票,处罚应该不会太多,找个人罚几百算了。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流程,统一到《中国税务报》办理挂失。
二、根据新《发票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丢失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每份100元;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每份50元;多份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各地可能有些差异吧,最好咨询当地税务局。
作废后也不行,因为作废的发票必须所有联次齐全。
如果废票确是在机内已完成作废标记,那么也就是说是在全联次收回后作废的,可以找国税局专管员走“未规范保管发票”的普通罚款程序,大约罚款100元/份--300元/份。留存报告即可。
看你的提问,是发票作废后,发票联丢失,也就是说发票丢失在后面
而你购发票时如果是采用的验旧购新的话,这里就会影响到你购新发票
所以建议你跟你的主管税务机关征管员联系,他会要求你写遗失声明的
这事抓紧办吧,不要忽视了。
作废的发票丢失后果不大,不需要太担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