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的集体户口,我老婆是外地的,现在想把她户口迁到青岛来可以吗 她在这边的工作是一个民营企业

2024-12-25 15: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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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对象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或技术引进落户青岛。一.办理范围:35岁以下具备学士学位和国家干部身份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上述人员无年龄限制)。或大专学历,同一单位缴满三年保险。

二、引进国内在职工作人员的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调落户,末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3、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

4、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5、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经市批准的其他特需人才。

三、引进国内在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用人单位的请调报告(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调人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干部《人才流动调配登记表》;

2、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被调人现实表现材料;

3、已办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人事代理协议书,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需先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4、被调人区(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表;

5、被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需验证);

6、被调人干部档案。

四、引进国内在职人员办理程序

1、由单位组织人事负责同志向市人才中心提报《人才流动调配登记表》和申请材料。

2、凡经青岛市人事局核准调入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工作的国内在职工作人员,请按以下程序逐项办理手续:

(1)被调人持本人的人事局人事调函、《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户口迁入地的青岛市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2)被调人持户口准迁证及青岛市人事局人事调函等材料返回迁出地,到本人调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干部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调出手续;

(3)被调人按照青岛市人事局调函规定的时间到青岛市人事局人才中心(海尔路178号)报到,并转移行政关系。报到时必须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信、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如不能按期报到,调出单位须来函说明情况。 青岛市人事局人事调函发出两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4)被调人报到后,持干部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落户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回答2:

可以的,青岛户口很好迁的

回答3:

你的户口是集体户不能直接办理夫妻投靠,如果你们在青岛买房子,你的户口先迁到房子上,然后你对象可以通过夫妻投靠迁过来。否则的话迁不过来。

回答4:

不能, 户口才人才交流中心 只接受个人户口,配偶和子女的户口都不能落。 我就因为这个 刚把户口取走

回答5:

如果是在家庭户,可以直接通过夫妻投靠来办理的。
但是你的在集体户上,需要落实你的集体户 ,如果集体户同意,就可以给你办理夫妻投靠的。否则她的户口就过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