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 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 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 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 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 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 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 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 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 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处以30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5.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之平均值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扣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宿舍管理规定��
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有限公司宿舍住宿员工
具体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三、员工宿舍指定一人担任舍监工作,其工作任务如下:
1、全面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分配宿舍区公共卫生(客厅、厨房、卫生间)的清扫任务,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煤气、生活设施及门户安全。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整理登记住宿员工个人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4、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公司总办、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批准)。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上级主管并送医院治疗。
四、公司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须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责任,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冰箱等厨房用品、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则及处罚条款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外出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3、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7、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按照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由舍监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9、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舍监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0、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3)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水、电、煤气是否关闭。
八、住宿人员按顺序轮值,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九、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颁布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