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从你所说的情况分析,你在主观上没有犯意,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也没有侵害任何合法的社会关系,并不符合犯罪的特征。
但是有一个地方要注意,你所说的双方都有武器,你朋友这方的武器是什么,武器所有人是谁、在不在你的车里,假设武器是枪支且在你车里,则你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是管制刀具且在你车里,你朋友的行为被认定为聚众斗殴,则你是共犯。但如果后一种情况,你朋友的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则你们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回答补充:关键是看你的行为是否对你朋友的犯罪构成帮助。如果按你所说,只是送你朋友到现场,事前不知情,且对你朋友的犯罪行为没有构成帮助,又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当然不算犯罪。上面回答时所说构成犯罪的可能,前提就是你的行为(比如存在帮助运送枪支或者管制刀具)对你朋友的犯罪有直接的帮助,而这也需要有主观上的帮助意图。如果是运送枪支的话,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与你朋友的行为无关。
不构成犯罪。从共同犯罪来讲你不知情的情况下送朋友不构成犯罪合意;从一般犯罪来讲,你没有参与实施,因此都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
因为你没有主观故意。且事先也没商量策划。从头至尾也没参与。
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如实对公安机关讲述事情经过,否则。既构成包庇罪!
如果是要抓你的话,可能早就来了,因为A已经被拘留、逮捕了,当然除非你躲藏起来了!哈。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会找你核实有关情况,没有找也正常,毕竟这个案子涉案人较多,如有几人都向公安机关供述了你不知情,且没有下车的话,公安机关也不会浪费时间来找你了,有他们的证词基本上就够了。不过如公安机关找你,应该配合!
你在主观上没有犯意,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也没有侵害任何合法的社会关系,并不符合犯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