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我的房产给女儿的,不久前夫出意外去世了,当时女儿11岁了听了她们话选择她奶奶做她的监护人,

2024-11-24 1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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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买房时直接把房产证登记在未成年的子女名下,这时他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全部权能,长辈们不能再对此财产进行处分。一旦遇到婚姻、债务、买卖或抵押房产的问题,将会受到法律条款的限制,处置手续十分复杂。孩子的监护权归奶奶,奶奶仅是孩子财产的代管人,而非财产的所有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财产所有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故奶奶不能任意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奶奶擅自卖房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犯了女方对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起诉认定卖房协议无效,看具体情形,也可要求赔偿损失。
2、《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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