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的。
根据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第八条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及时收回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凭证,并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拆迁人在过渡期满时,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要求,及时给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并办理住房证。
第九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可以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行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是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不得接受委托实施拆迁。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必须经市拆迁办培训、考核合格,执行职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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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必须公证
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2、期限作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是要交的!拆建办的人看了你的房产证才能知道你房字的真实面积,才知道赔偿你多少面积,
要的,否则没有产权签的协议也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的啊!协议中约定好拆迁的补偿办法,其中应该有所有权方面的内容。
不需要,认为可以提供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出证明,明确拆迁和房产的归属。
不需要交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