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

2025-01-25 08: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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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离婚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登记离婚,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起诉离婚,是双方在离婚的某个问题上存在争议。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父亲和你第一个阿姨应该是已经登记结婚了吧?(这个问题还涉及到下面关于重婚的认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另外你所说的争议焦点,是你第一个阿姨拿不出5万元钱,所以一直没有办法离成婚。如果起诉到法院,你父亲和第一个阿姨在法庭上,对于孩子归女方扶养、门市房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5万元钱这个协议,没有任何异议的话,法院可以径行调解或判决。至于你第一个阿姨能不能给了5万元钱,是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第一个阿姨未能给付,你爸爸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时最重要的是,你爸爸和第一个阿姨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可以再婚,不会涉及重婚问题。
  关于重婚问题,属于刑事案件。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在民法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存在事实婚姻的。因为你的文中没有交待清楚,你父亲和第一个阿姨之间,是否已经登记结婚(前文已述,这是认定重婚问题的一个关键),如果未登记结婚,那你父亲和第二个阿姨即可以登记结婚,也可以同居生活在一起(当然法律不支持,但也不会以重婚制裁),不会涉及重婚问题。如果你父亲和第一个阿姨是正常登记结婚,那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父亲和第二个阿姨在一起生活的性质是夫妻名义生活关系还是姘居关系。如果你父亲与第二个阿姨是以夫妻名义固定的、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一般认定为重婚;如果只是临时姘居在一起,随时解散,或是时间不长,则一般不认定为重婚。这些,都需要由控方和被告方来举证,法庭根据证据情况进行裁定,法官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权。另外,重婚罪保护的是正常夫妻关系,只有重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我个人(注意,仅仅是我个人观点)认为,你父亲与第二个阿姨同居的行为,应该构不成重婚罪(请以最终法庭裁决为准)。

回答2:

事情要一件一件的解决,第一,想最快的方法和前一位离婚,找到证据证明分居确实两年以上。第二,现在这位,不知同居有多久了,有没有小孩之类,不过建议还是把前面的事解决了,要不然时间长了,现在这们就成了事实婚姻,就有重婚的罪名,到那时再离婚,你爸就成了过错方,在财产方面对你们就有了损失。
望速决为是!

回答3:

现在你爸爸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划分,需要法院判决,或者可以协议离婚。

回答4:

你爸不会构成重婚的,这个你可以放心。其实现在可以去法院请求离婚的,分居已经超过两年,而且没有复核的可能。让法院判决离婚,至于财产的分割,你可以让你爸爸和那个阿姨协商,那个五万元可以分期付,一下子拿不出来的。不过这个门面如果有经济效益可图的话,不如你爸给那个阿姨一点钱,然后门面归你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