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对于死亡待遇,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所谓的死亡待遇主要是指退休人员死亡之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所谓补助,就是补助死者身后事的相关费用,其用途就是丧葬费用的一种补助,按照提倡丧事活动从简的原则,所以丧葬补助金不是很高,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5000元,有的地方是2000元;抚恤金既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一种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抚恤金的标准由各个地方政府的社保部门制定。
那么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什么手续呢?在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家属一般要及时向领取养老金的社保机构报告,死亡第一个月的养老金照常发放,从第二个月开始停发。家属可在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两个月之内,到参保地或是养老金领取地社保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由于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所以还是按照应孩准备的都要准备,或是拨打12333社保热线询问清楚,免得来回跑路,特别是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更要把资料准备齐全,争取一次性办理完成。
按照我所在的重庆市的规定,这些资料都是必备的。一是医学死亡证明,这是由在医院死亡时由医院出具的;如果是在家中死亡的,需要当地公安派出所来出具;二是户籍注销证明,这也是由派出所出具的;三是火化证明,这是由火化场出具的,如果是要求必须火化的地方,没有火化而是土葬的,丧葬补助金无法领取;四是户口本,如果死亡退休人员和家属同一个户口本的,可以使用同一个户口本,如果属于单独户口本的,需要提交单独的户口本;五是居民身份证,包括死者生前的身份证和家属的身份证;六是退休证。如果没有退休证的可提供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七是社区或是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与死者生前关系的证明,主要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是社区开具。
上述证明材料齐全后,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地的街道或是乡镇社保所办理,企业退休人员需要到县级社保局办理,办事窗口在收到上述材料之后,经过审核资料齐全、完整的,可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打到家属或是继承人的银行账户上。由于抚恤金的金额比较大,一般都是按照缴费一年,按照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最高不超过15个月本人的基本养老金。当然这个规定全国也是不统一的,但是重庆市的规定就是最高不超过15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具体如何分割由家属自行协商,但是总体上抚恤金只是供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并不是所有家人都可以继承享受。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提供的资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向参保地或是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吗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但具体标准当前国家没有逃逸规定,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