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稍有不同,山东省公证处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财产合同;
合同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1.5‰;
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登记、提存;
(一)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申请公证登记、申请提存的,按照第一条“财产合同”标准收取。当事人申请办理财产合同公证的同时申请赋予财产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申请公证登记、申请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费。
(二)当事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执行证书载明执行金额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如收养协议、抚养协议、婚姻财产协议(婚前、婚内、离婚分割)、继承之后的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按照第七条“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标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托、声明、保证;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当事人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于融资的声明书或者保证书公证按照第一条“财产合同”标准收取。aqui te amo。
公证处收费标准各地不统一。现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 证明法律行为(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标的额 (1) 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1)非财产性民事协议 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4、事实收养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4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每件收费80元 四、 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 2、保管遗嘱10元/件/月 3、清点遗产按第七项标准收费 4、保管遗产协商收费 5、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500元 七、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公民个人每件收费450元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每件收费2500元 八、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公证监督类 (1)拍卖每件收费2500元 (2)招、投标每件收费2500元 (3)评奖、开奖类公证每件收费2500元 (4)商品抽样检测每件收费900元 (5)其它每件收费1800元 2、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每件收费2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10元/件/月 2、公证抵押登记每件收费400元 3、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每件收费400元 4、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每件收费100元 5、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民事类 每件收费100-180元 (2)经济类 每件收费500-900元 6、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民事类 每件收费50-100元 (2)经济类 每件收费200-500元 7、解答法律咨询 5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十、 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每件收费30元 2、译文代办费 每件收费20元 3、公证书副本 (1)无译文的副本 10元/份 (2)有译文的副本 20元/份 4、公证卷宗查档 50元/卷/次 5、常年公证法律顾问由公证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协商收费。 6、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协商收费 7、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商收费 十一、依《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应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500元。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20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