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中提到的协议内容,属于无效协议。因为,是否变更抚养权,具有不确定性,无法预测。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猜简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拆困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旅兆念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协议的任何约定都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如果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都应该写上
两条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