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多年后家征收是否有权回娘家要土地征收费?有法律规定的

条款吗?
2024-11-28 01:22: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法律规定。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笫一款:"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的规定。承包期内国家征收土地,应该有征地补偿费。

二、如果在婆家已经分得土地,娘嫁的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则没有征收补偿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吹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承包法

回答2:

要参考很多标准,户籍是否在村里,名下是否还有土地,有土地的话就有权分征收费。

回答3:

户口在娘家村,或者户口已迁走,但迁往的地区属农村且没有分配到土地,在你娘家村就有集体经营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

回答4:

可以,
只要当初分配土地时,您的户口在家庭名下分配得土地,并且后来您的户口也没有迁走,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出嫁女享有同样的家庭财产权利。

回答5:

主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娘家应该有权,费用是按户按人,户口在当然算了虽然是嫁出去了但也要看户口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