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进一步搞好工会财务工作,特制定了如下相关规定。
一、编制预算
工会预算是为了将收入有计划地组织起来,合理地分配支出,所以要统筹兼顾,但又要保证重点。编制前应广泛听取群众和工会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初稿后,要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征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同意,再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二、决算制度
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的一月份编制上年度决算,做到收支平衡,然后编制决算草案,并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再及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经费审查
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每期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送经审会审查。对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为恰当、合理。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在平时应将上报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向经审委员交代清楚,使经审委员会更好地发挥检查监督作用。
四、定期公布
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收支账目),一般应每年向会员群众公布,以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有关项目和内容,应填写清楚,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工会主席审批
工会经费的使用由工会主席一人审批。在报销每笔费用时,凭证上不仅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并记好具体用途外,还应有分管工会财务工作的主席审批和签章。当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应临时委托副主席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应检查了解工会经费的收支,以全面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会财务报告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由工会财务委员或分管主席向大会作工会财务收支报告和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会员群众了解工会财务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以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