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了我几万块钱,现在不想还,我想起诉他,但是我们这法院要我提供被告人身份证复印件,我没怎么办

2024-11-24 2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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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不要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原告,具备了上述条件,准备好起诉状、欠条或借款合同等证据,提供被告的具体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住址、联系电话等,就可以立案了。
实践中,我们目前所立过的案子还没有法院要求我们原告提供被告居住证明的。因此,你先去跟法院沟通沟通,要是法院非要你提供的话,你看一下能否找个律师,帮您去跟法院协调一下。

回答2:

我在本地法院起诉被吿,提供久条上注明钱数,身份证,居住地址。被告办公地点都在。就是没有本人。法院说地址不明确,就不管了,我下一步怎么走。

回答3:

借钱到期不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起诉他。法院要求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这样做是错误的。你可以向这个法院的信访办反映,并且已经法院提供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最好,是在院长信访人接待日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