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期间谁负责维修?

2024-11-21 22:03: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在房屋出租期间,屋内设施电器等发生损坏是很正常的事,但关于其维修问题却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在房屋出租期间的维修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租客承租房屋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或收益,那么这就要求所承租的房屋必须符合使用或收益的目的。在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必定会有一定程度的损耗,这个损耗是必然的,其维修应该由房屋出租人承担,这也是房屋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应尽的义务。当租客承租的房屋内设施等正常损坏时,租客可要求房屋出租人进行维修,而房屋出租人也应该及时维修,从而保证租客正常的使用和生活。如果房屋出租人不能及时维修,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应该由房屋出租人承担。若是因为维修事宜影响租客正常生活的,租客可向房屋出租人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维修都由房屋出租人负责呢?腾旺房产托官网指出:对于租客故意损坏屋内设施,或在房屋出租合同中双方约定由租客来负责维修的情况下,房屋的维修就由租客负责。

回答3: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 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