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案件中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2024-11-27 17:31: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现实问题
李某是一位独居老人,老伴早已去世,两个子女都在外地打工,平时由居委会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李某去世后,两个子女从外地回来,要求继承财产,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继承。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律师解答
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在本案中,李某的子女应先看看李某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者与居委会是否签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话,按遗嘱或协议办理。如果没有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回答2: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内容。
以下讨论均建立在房产为被继承人所有,属于被继承人遗产。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于自然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故若针对提问中的房产继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且该遗嘱合法有效,则依据遗嘱进行财产分割,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则也应当依据遗嘱参与分割。
其次,若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则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故综上所述,继承房产主要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回答3: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遗留房屋的死者被称之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个人房屋称之为遗产或遗屋。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的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指定继承”,它优于法定继承而执行,这是国家赋予公民对其死后就如何处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的有效的法律保证。法定房屋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屋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根据房屋法定继承方式,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房屋的继承人,各个继承人按照什么来继承死者的房屋,同一顺序中的几个继承人根据什么原则分割死者的房屋等均由国家法律加以明文规定。法定继承主要发生在如下场合。一是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二是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所受遗赠。三是所设立的遗嘱无效。四是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秦皇岛律师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