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前签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2024-11-20 19: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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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内财产协议,签署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双方依法对自身或双方的财产依法做出约定,该协议有效。

但离婚协议则不同。

离婚协议为法定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即在双方办理要成离婚手续时才产生法律效力。

若仅签署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该协议不产生效力,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

(蒋川健 律师,福建.厦门)

回答2:

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回答3:

两人离婚前签写的协议是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因为离婚有两种主要渠道,一种叫做协议离婚一种叫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过后你们双方对于对方所占有的财产以及所承担的义务都没有异议,那你们就可以去办理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两人离婚前签写的协议只要协商一致,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有一定条件的:1、符合法律的规定。2、有关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不能改变。3、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材料,因此一般夫妻是无法在离婚之后进行补签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虽然此时法官会对案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回答4:

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