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没法维权,因为合同上写的是每月1号交房租,有时可以提前和房东说,没说视为不租,权利归房东,正常的。记得以后这种情况提前和房东打招呼就对了。
仔细查你的租房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租约到期之前有提醒义务,那么房东不提醒也是合法的。同样的,只要房东是在租约到期之后换锁,也就没有任何过错。道理很简单,房子是人家的,租约到期后使用权也是人家的,人家处置自己的财务设施没有任何问题。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不辞而别,房东是不是就应该给你留着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