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需要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扩展资料
购房子落户条件:
1、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统一交钱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稳定职业,在市里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口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签约房子。
3、在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有权证的,办理时,落户的人还得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入户
市内户口迁入要准备的资料:
迁移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内户口迁移办法及所需资料:
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审批;
婚迁住户须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住户,须交房产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回来办理迁入手续。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