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婚前彩礼受法律保护吗。请看如下解释。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婚前给付彩礼是我国留下来的传统风俗,在具体的情况中如果婚前分手关于彩礼的返回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彩礼”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农村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天价彩礼往往成为压断爱情的最后一根稻草,男女双方在分手后,在彩礼的归属问题上很容易矛盾激化,使得以往相亲相爱的两家人反目成仇!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退还彩礼呢?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前提)
如果彩礼作为女方的嫁妆,带到男方家里,就不能要求退了。
如果没有结婚,或已离婚,也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法院会支持。
如果没离婚,那就要你媳妇起诉她老爸,要求归还彩礼,只要声明,彩礼是给老婆的,不是给老婆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