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子能直接继承吗

2024-11-17 2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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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爷爷如果只是说把房产留给孙子,没有书面遗嘱的,这属于口头遗嘱,因不符合《继承法》关于口头遗嘱的规定,该口头遗嘱是无效的。2,如果是你爷爷去世后,你爸爸再去世的,则你有权继承你爸爸原应继承的遗产份额。3,现在你的二个姑姑都自愿放弃继承的,你和二个姑姑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你一个人继承你爷爷的房产。之后,你就可以凭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直接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而不需要过户到你姑姑名下了。

回答2:

手里有房产的在死后主要的继承人是配偶或子女,有些老人觉得子女太不孝顺不想让子女继承房产,而是想要直接跳过子女,直接由孙子继承。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范围内,因此遗嘱方式行不通。如果要留,可以适用遗赠。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