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老师还是任何人,打人都是违法的行为,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则要付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殴打学生致2人轻微伤 广州一教师被依法行政拘留
广州芳村某学校一名教师用手和扫把柄对该班多名学生进行殴打,致使2名学生受轻微伤。目前,该教师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通报,12月2日9时许,荔湾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内有老师殴打学生。经调查:12月1日中午, 该校老师闫某(男,25岁,辽宁省人)因某班学生吵闹影响其休息,口头制止无效后,遂用手和扫把柄对该班多名学生进行殴打,其中2名学生受轻微伤。
目前,违法人员闫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殴打学生致2人轻微伤 广州一教师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然算了,对学生故意殴打或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是要坐牢的,这不光是开除老师的事
我们初中,老师就是,经常扇学生一巴掌,就算是做不来作业,也不能扇
1、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我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3、综上,老师暴打学生,中学生反击,满足正当防卫的,不算违法。
当然 打电话给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