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国书法的发展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但从殷商甲骨文到金文大篆,虽然都有着人们对书法美的自觉不自觉的追求,可是书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实用的工具,并没有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人们欣赏、批评的对象,而且关于书法批评的记载很难见到,所以书法批评的历史并没有书法的历史那么悠久。如果从产生了具有明显艺术审美形式的小篆书体和有史可证的第一批书法家(李斯、胡毋敬、赵高)的秦代算起,那么,直至1911年清王朝灭亡的这样一段漫长的书法批评史,就完全是在封建社会制度的笼罩下完成的。
在封建制度下,从庶民到皇帝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下层人民要想进入社会上层或统治阶层,必须通过选拔,这种选拔到隋唐发展为科举。《汉书"艺文志》载:“汉兴,萧何草律,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另外,马宗霍在其《书林藻鉴》中说到唐代对书法的重视时说:“以书为教仿于周,以书取士仿于汉,置书学博士仿于晋。至专立书学,实自唐始。”自唐以后,书法在选拔中的作用有增无减。于是,天下文人学士莫不倾力于此,再加上毛笔在古代的书写工具领域处于统治地位,科举与实用的目的共同推动着书法的普及与提高,不仅培养了一代代的书法家,更产生了不计其数的书法批评者与书法欣赏者。
除了科举制度之外,最高层统治阶级的个人好恶往往也会影响这一时代书法的发展。唐太宗李世民就非常推崇王羲之的书法,他不但自己书法学王羲之,而且还亲自撰写《晋书"王羲之传论》加以褒扬,从而奠定了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以至于后世以得王羲之真传为荣,甚至在书法批评中也常常以王羲之的书法为标准。还有宋徽宗赵佶,他本人不仅是出色的书画家,还是艺术活动的倡导者、组织者。他扩充翰林书画院,集中众多书画家,编辑《宣和书谱》,组织刻印《大观帖》,还广泛搜集流散民间的文物,不仅有利于当时艺术的传播与发展,而且对后世的影响也非常大。另一方面,最高层统治阶级的个人好恶的影响的负面效应也不能忽视。清初康熙喜欢董其昌的书法,天下翕然学之;后来乾隆又崇尚赵孟頫,于是赵书又风靡海内,故清代前期书法较明代及清后期都显逊色。此外,权臣的书法好尚也会影响时风,如宋之李宗鄂、蔡襄、王安石,清之翁同和等,这种以高层、权臣的好恶为尚的书风,违背了书法艺术的发展规律,不但会阻碍、限制书法的发展,而且也会歪曲书法批评的客观标准。
如果说科举与高层的好恶是从上往下对书法进行影响的话,那么不同时代所产生的各种社会思潮却是从下向上产生作用的,而且这个更符合书法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每一种社会思潮的产生,都是与前一时代和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哲学观等紧密联系的,常常反映了这一社会的整体精神面貌,从中我们也可以窥见其对当时书法艺术各方面的影响。魏晋的“玄谈”之风就是当时社会对儒家礼教观念的冲破和对道家哲理的崇尚的产物,而这也正是产生王羲之“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书法的时代思想风潮。在唐初,乘隋代余绪,书尚瘦硬,随着唐代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到盛唐时文化鼎盛、社会繁荣,与此相适应,社会的审美从唐初的尚瘦转为尚肥,这时代出现的颜真卿那茂密雄强、浑厚丰满的书法也自然而然地成为这一思潮的产物和典型代表。而宋代行草书的大发展亦可看成是对唐代形成法度森严的楷书的逃避和对宋代写意书风的追求的结果。此外,明代的“重势书风”,清代碑学的兴起都是当时人们在对前一段书法弊病进行深刻思考之后所提出的革新主张,并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实了其正确性以及对书法发展的重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根本性的。
除了以上几方面,在研究书法史时,我们还会发现,每个时代的书法的发展各具特色,差异颇大,虽然这种差异不是立刻显现的,往往是长时间累积的结果,但改朝换代对书法的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秦代将文字统一为小篆之后不久,其统治地位到汉代就被隶书所取代,而到了魏晋,隶书又被楷行草书所掩盖,除了文字发展自身的规律之外,难道就没有其它原因了吗?那为什么基本上同隶书平行产生的行草书不也在汉代成熟发展?为什么隶书在东汉刚刚成熟没多久,其地位到魏晋就被楷行草取代了呢?为什么北魏会楷书碑版盛行?为什么唐代书学鼎盛,而到五代则几成绝响?为什么宋代崇尚写意而元代则又主张复古呢?…… 因为每一次朝代更替,不仅是对现有成果的破坏,更是统治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服从于巩固统治需要的不断变化。汉代的强盛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艺术形式,而隶书的质朴内质,飞动的气势,正是这种需要的产物;魏晋偏安江南,不思进取,以闲雅陶情为尚,隶书古板怎比得上行草书更适合进行挥洒,不拘形式!北朝异族统治,大兴佛教,倡导来世,盛行厚葬,所以墓志相率而盛;五代十国,战乱不断,人物丧失,人人自危,何暇从艺?元代同是异族入主,厚遇出仕的赵孟頫,力倡柔媚书风,掀起复古之风,是欲泯灭人们对现实的不满,使其安于现状……正是这种因时而变的统治思想对书法史各朝代书体风格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从汉代开始,统治阶级采取的统治思想基本都是正统的儒家的学术思想。而孔孟创立的儒家学说提倡君权,并建立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对臣民要求忠孝,并以一系列的伦理道德规范加强其统治,倡导“礼仁一体”,鼓吹“中和”。儒家学说一方面能够适应封建统治者建立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巩固统治秩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却又使人从人身到精神都被囚禁到封建专制主义的牢笼之中,极大地束缚着人性的自由发挥。
当人们在现实中无法躲避儒家礼教的强烈存在时,就会在精神世界去追求自由的天空,文学艺术就成了文人雅士们驰骋自由心灵的广袤原野,于是在现实中寻求超脱就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精神理想。而道家的学说则正适合人们的这种精神需要。
如果说儒家学说对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伦理道德、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国民精神等方面起主导作用的话,那么在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起关键作用的应该就是道家学说。但这二者又不是绝对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所以,书法不但讲藏锋与露锋,刚与柔,速与涩……等的阴阳对立,也讲藏露互现、刚柔相济……的中和美;既讲究秩序的稳定——重法度,又讲究个性的自由——尚意尚情;既讲究为人的忠直刚正,又讲究书法的超逸洒脱…… 但从根本上看,道家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更具根本性,更符合艺术的发展规律。因为艺术没有创新便没有生命,艺术家没有自我的个性自由就不会产生伟大的作品。
所以,中国书法乃至书法批评在封建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就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同时融合了儒家、墨家、法家、名家等诸子百家思想精髓”的中华传统文化思想。
书法批评的历史应该是和书法的历史相一致的,因为有创造就必然会有人类的意识(包括审美意识)渗透其中,也必然会涉及到比较、选择,因为没有甄别与判断,就无法区别,也就无法使用。但书法早期的历史是依附于书法的实用的目的的,即使称那时的文字遗迹为书法作品也是后人的追加,所以,那时即使有什么关于文字书写的审美、评说、比较、判断,也仅仅是朴素的、从实用出发而未上升到真正的艺术审美的高度,也就不能称之为书法批评。如果说真正的书法批评,我想至少应该出现在秦代以前。因为秦代的李斯已是公认的大书法家,他不但受命统一六国文字为小篆,而且创造了小篆的标准典范,凡是重要的用到文字书写的地方,不管是秦始皇东行郡县时为了炫耀其文治武功而立的刻石,还是兵节虎符、玉玺诏书,都是选择李斯来书写。想必当时人们对书法的品评欣赏已经很盛行了。但遗憾的是:我们一直没有见到秦代或秦代以前的关于此的确切证据。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专题书法文字资料应该是东汉赵壹的《非草书》,自此而下,历代书法批评的文献汗牛充栋,有的是独立成卷,有的是随笔感言,有的形之以诗歌,有的寄之于题跋……共同形成了我国独特的书法批评文献宝库。纵观我国的书法批评史,我们不禁感叹于先人的伟大创造,不禁自豪于优秀的文化传统。
24节气、除夕、、、、、
?什么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