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正室教训小妾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般是所谓的立规矩,打骂责罚,都是小意思,有的朝代小妾可以随便买卖,或送人。家里的其他人,一般是无权过问内宅之事的。就是婆婆也不一定会为了一个小妾而公然反对儿媳妇,因为婆婆本身代表的也是正室的利益。易地而处,她会善待自己丈夫的小妾吗?
(白居易和苏东坡都是唐宋的大家,都干过酒宴上与人交换小妾,或把小妾当场送人的事情。)
小妾的地位卑微,这是当时的社会制度决定的,因为封建社会尊崇嫡庶有别,这是当时写进律法里的。
宠妾灭妻或以庶充嫡,都是犯法的,要受到御史的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