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农村户口,早就离婚了,离婚后我们一起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复婚能把男方户口带上来吗

2024-12-17 0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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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双方结(复)婚后双方的结婚年限符合该房产所在地的入户要求的,男方的户口可以投靠当事人迁入该房产,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以广西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5〕8号):
  一、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
  (三)其他设区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户籍准入条件。其他设区市及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国家法律法规对特定人群落户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2:

可以,不过要把房贷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