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致脑挫裂伤,符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颅脑、脊髓损伤”“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之规定,应评定为轻伤一级。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颅脑、脊髓损伤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500px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1250px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600px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px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px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50px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1250px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