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递交了离婚诉讼,法官说要先行调解,说这是走过程,请问调解不成,被告坚决不离,法官能判原告离婚吗?

2024-10-30 15: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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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见:《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2:

调解程序是法庭的必要环节,诉前,诉后都有一次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直接下达判决书
是否能判离要看双方的感情破裂程度。
一般情况第一次诉讼法院就直接给判离的可能性不大。

回答3:

一般情况下,一方坚决不离而又没有法定解除婚姻的情形(如有婚外情或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或分居两年以上等),一审时法院不会叛离。

回答4:

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法院会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 一方坚决不离婚而另一方坚决要离婚的话,那法院再正式受理离婚案件审理采证 双方举证等3—6个月判离婚

回答5: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