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这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2011年5月,第一批创建示范区(项目)名单公布,共有31个单位获得示范区创建资格。经过两年的创建,2013年9月,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验收评审,获得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