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应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般都是在你离职后的第一个发工资的时间给你结算:也就是说假如你们平时是15号结算上月工资,那么这个月15号前你离职了,那么15号给你结算上月工资,至于本月的要等到下月才能结算。15号之后离职,那么上月的工资已经领完,本月的工资下月15号发放。
简而言之:到发工资的时候就有你的,没到的话那就等等。
这是一般公司的做法。
不能拖欠,要及时给
情理来说一个月。。。到了离职的时候就要付清。。。